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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堂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6-09-14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   点击量:


为合理、有效使用合堂教室,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减少设备损耗,特制定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合堂教室(含语音室)钥匙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各区队学习委员负责取用钥匙,按照教务处要求及时开关门。严禁任何人擅自带领校外人员使用合堂教室。

二、合堂教室教学设施、空调由当值学习委员负责开、关,并在使用结束后关闭所有电源,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

三、学生进入教室要仪表端庄、着装整齐,严禁穿拖鞋、背心、裤衩进入教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严禁在门窗、桌椅及墙壁上乱刻乱涂。

四、合堂教室内禁止打闹、大声喧哗、吹口哨、乱跑等不良行为;不得从事玩游戏、打牌、下棋、电商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严禁吸烟等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任何社团未经批准不准随意在合堂教室内组织活动。

五、负责合堂教室卫生的区队应责任到人,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清扫卫生,保持整洁有序。

六、违反本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按照《学生管理规定》予以量化扣分处理,丢失、损坏物品者,照价赔偿。

七、本规定自 2016915日起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