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2023年东城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表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招聘岗位表中要求仅限本科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四)招聘岗位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符合招聘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生源地不限的应届毕业生岗位,相关条件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的各项要求。
(五)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六)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止报名时间,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及档案关系在北京。
(七)报考年龄限于18周岁以上,其中,年龄要求在25岁及以下的应为199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岁及以下的应为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岁及以下的应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八)专业分类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公布的本科及研究生专业(学科)目录。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专业(学科)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九)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十)报考人员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及笔试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10:00至5月26日16:00。考生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登录https://www.gongzhao.net/index.shtml进行注册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中审核结果。报考申请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段内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咨询。
(三)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3年6月15日至6月17日从报名网址(https://www.gongzhao.net/index.shtml)“准考证查询”栏目,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拟于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考生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拟于2023年7月中旬,在数字东城网站(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公示。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面试或专业测试人选。每个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或专业测试人选;不足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或专业测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后,各招聘单位通知拟进入面试或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提供相关材料按照各招聘单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由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学历证明材料;
(三)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若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四)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其他材料,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报名结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