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9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 年“小我融入大我 青春献给祖国”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要将本次活动与人才培养、社会实践等常规工作有机融合,做到党史学习教育和立德树人工作两促进。
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并择优报送,于 9 月8 日前将优秀实践成果报送至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每个党总支限报 1 项。推荐成果应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相关视频时长不超过 3 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配有字幕;图片不超过 5 张,单张图片文件不低于 1MB;文字材料不超过 2000 字,重点阐述实践项目实施情况、主要成果、特色亮点以及社会价值等。请将优秀实践成果视频、电子版材料(word 版),以“成果名称+报送单位”命名发送到吕本珍内网邮箱。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将统一组织评选,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思政处推荐。
联系人:吕本珍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 年“小我融入大我 青春献给祖国”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