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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学院与滨州同霖律师事务所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发布日期:2021-12-10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   点击量:

12月9日下午,警官学院与滨州市同霖律师事务所签订共建社区矫正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并揭牌。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许海波,滨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韩朝晖、同霖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文志,山东政法学院教务处处长张玉成,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院长张传伟,警官学院教学科研秘书赵福刚参加活动。

本次设立的社会实践基地也是全省最早的“社区矫正”社会实践基地之一,基地的设立旨在进一步推进理论和实践密切结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除了社区矫正工作之外,警官学院与同霖律师事务所还将在法律人才培养、开设讲座、项目研究等多个领域展开全面性、战略性、紧密性合作。

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许海波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在完成每年度社区矫正专业学生社会实践任务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基层社区矫正机构的交流合作,加强社区矫正方面的理论研究,为完善学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