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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命题与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6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   点击量:

各二级院部: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于第十八周至第十九周进行,考查课程考核于第十六周至第十七周随堂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方案设计及命题计划制定

1.各二级院部合理设计课程考核方案,并做好备案审批和存档工作。课程负责人对本学期开出的课程拟定课程考核方案,报教研室审核同意;同一门课程因适用专业不同、层次考核要求不同,须分别提交课程考核备案审批表。

2.采用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教研室集体讨论制定命题计划。《命题计划》研制应当符合学校《关于规范课程考核命题的规定》(鲁政院〔2013〕45 号)。不能过于宽泛,失去可执行性;也不能过于狭窄,接近于划考试范围。命题计划一经确定,即成为教师本次命题的指导性文件,命题教师据此组织命题。《课程考核命题计划》(模板)可从教务处相关下载处下载。

3.采用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根据《课程考核备案审批表》确定的课程考核方案,选择确定考核形式,填报《课程非试卷形式考核审批表》,经教研室、二级院部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课程非试卷形式考核审批表》由院部存档。

二、命题基本要求

1.期末课程考核卷面总分值统一规定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一般为 120 分钟。

2.课程考核命题要合理把握试题题量和难易度。对以往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率偏高的课程,教研室要结合以往的《试卷(成绩)分析报告》认真分析以往命题存在的问题;注意分析把握学生的知识技能掌握情况,指导命题教师科学合理设计考试题型、题目。

同时,教师在教学时也要注意指导学生如何答题,保证答题的完整性。

3.凡使用同一教学大纲且学时学分数相同的课程,原则上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核,并使用统一的试卷编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同一课程基于学生层次差异,本科学生、专科学生要求分别命题、分别考核。

课程名称相同,但因适用专业、层次不同需要命制不同试卷分别考核的,课程负责人在启动课程考核命题时单独向二级院部申请试卷编号,明确本门课程共计命制几份试卷及适用范围,务必做到不同试卷对应不同试卷编号。

4.同一闭卷笔试课程,每套试卷须命制 A、B 两份试题,其题量和难度应基本相同,且试题不得重复。命题教师同时应制定每道试题较为详细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客观题给出每个小题的参考答案及分值;主观题给出试题的解题主要步骤或答题要点,并进行分值分配。

三、试卷样式及要求

1.试题格式务必采用《山东政法学院试题模版》,命题教师不得在以往命题模板或电子试卷的基础上直接改制试题或命题。试题模版可到教务处网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

2.命题结束后,命题教师应按照《课程考核命题审核表》的指标认真检查试卷的内容及形式。若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存在问题或错误,将追究命题教师责任。

3.同一试卷适用不同专业的,命题教师需将本试卷的适用范围等填写正确。

4.考试课考核课程,如需要使用答题卡的,需在试卷选择题部分开始处标注:“本试题使用答题卡”。

如不需要使用答题卡的,需在试卷选择题部分开始处标注:“本试题不使用答题卡”。

5.试题电子版 A 卷、B 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A、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B 四个文件应分别建 WORD 文档且准确命名;上述四个文件须存放在一个电子文件夹中。

6.电子文件夹名称按照以下提示的顺序命名:

(1)考查课:考核课程名称、试卷份数。

(2)考试课:印刷编号、考核课程名称、考核层次。

(3)考试课文件夹内 AB 卷文档:印刷编号、考核课程名称、试卷编号、A 卷/B 卷。

7.同一课程因专业或层次不同,需分别命制试卷的,命题教师在向各二级院部提交电子文件夹时,还需将试卷的适用专业标注在电子文件夹上。

8.电子文件夹内,除试题(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外,不要夹杂其他材料。

9.试卷编号由二级院部考务人员在系统内设置并生成数据发送到分管教学院长和命题老师处。

10.印刷编号由各二级院部制定并及时发送到各二级院部分管教学院长和本学院承担命题任务的教师处。

四、命题审核及保密

1.严把命题质量。命题完成后,命题教师对照命题计划检查试题内容,确保试题分量、难易度等设计合理;检查试题形式是否合乎要求,比如分值设定是否合理,总分是否为100 分;题号顺序是否连续,与答题卡填涂顺序是否对应;试题、答案是否有选择漏项、漏字、错别字等错误,标点符号使用是否准确;试题内容前后是否有重复、提示、暗示等问题。

2.严格程序审核。教研室主任、各二级院部分管教学负责人对命题教师提交的 A、B 两份试题和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从形式到内容、从数量到质量对照《课程考核命题审核表》指标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不合格的发回命题教师改正。审核合格后签署意见提交教务处。若发现试题错误,构成教学事故,审核人与命题人一并追究责任。

3.严格试题保密。命题人员及其他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不遵守规定,失密泄密,玩忽职守者,学校依据《山东政法学院关于教学事故、教学管理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命题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1.课程考核备案审批。继续执行原课程考核方案的课程不必重复提交《课程考核备案审批表》;新开出课程或课程考核方案有调整的,二级院部自行审批并存档。备案审批工作要求 4 月 30 日(第九周周五)前完成。

2.命题计划研制。在课程负责人确定课程考核形式后,对采取试卷考核形式的课程教研室讨论制定命题计划,确定命制试题份数,明确对应试题考核层次。5 月 8 日(第十周周六)前,教研室主任负责以纸质和电子邮件形式集中反馈院部并留存。各二级院部考务人员负责将本院的所有命题计划备案保存。在上述工作基础上,二级院部指定每份试题的命题教师,按照命题计划组织命题。

对不采取试卷考核形式的课程,任课教师向二级院部考务人员申报使用答题纸、教师批阅记录或其它考试材料的类型、数量,各二级院部汇总统计后集中联系教务处领取。

3.特别注意:

(1)本次考试,不再提交纸质版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2)本次考试,考查课试题与考试课试题直接提交到二级院部。各二级院部务必高度重视,须安排认真负责的考务人员接收试题,加强保密责任,严防泄题事件发生;接收试题的电脑或移动硬盘须加设专门密码。

六、试题及材料报送

1.考查课试题,请于 5 月 20 日(第十二周周四),将试题电子版(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纸质版《课程考核命题审核表》送各自学院考务人员处。各学院考务人员将上述材料与考查课印刷统计表于 5 月 21 日(第十二周周五)报教务处。

2.承担考试课命题任务的教师于 6 月 1 日-2 日(第十四周周二至周三),将试题的电子版(均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纸质版《课程考核命题审核表》送各自学院考务人员处。各学院考务人员将上述材料与考试课印刷统计表于 6 月3 日-6 月 4 日(第十四周周四至周五)报教务处教务科。

3.各二级院部考务人员接收考查课试题与考试课试题时,注意登记好命题人签字和命题工作量统计工作(考试课和考查课请分开两个表统计);命制一份试卷的,登记“一份”;命制 AB 卷的,登记“一套 AB 卷”。(必修:ab 卷,选修是 a 卷)

七、排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本次期末考试考务、排考工作按如下流程进行。

(一)排考流程

1.第九周:教务处与各二级院部根据教务系统数据,合作生成本次期末考试科目总目录。各二级院部考务人员根据考试科目目录、命题计划、同一课程名称但因考试层次或专业不同需印制不同试卷等信息,制作试卷分类统计表、试卷编号并反馈回教务处。

2.第十一周:各二级院部考务人员将试卷编号统一编写进教务系统。系统内数据生成后,教务处组织期末考试时间地点排考,具体排考时间另行通知。

3.第十二周:由教务处生成期末考试时间地点排考总表,各二级院部根据此制作印刷编号。

(二)注意事项

1.体育考试:由体育部自行安排时间地点考试。

2.计算机文化基础考试:由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组织,具体时间根据省招考院全省计算机统考统一安排。教务处通过教务系统组织学生报名并将报名数据发送到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3.大学英语机考:由教务处协调外国语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确定考试时间。外国语学院负责将考试信息录入考试系统并根据系统题库生成多套考试题目。教务处和外国语学院合作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班级的排考并通知到各二级院部。

4.外语口语考试:由外国语学院自行安排时间地点考试。

5.警官学院警体考试:由警官学院自行安排时间地点考试。



教务处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