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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省部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7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及研究生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将组织开展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面向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三、项目推荐

各二级学院及研究生处每单位推荐本科课程不超过1门,研究生课程不超过1门,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不超过1个。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附件1《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预备通知)。

四、材料提交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附件2)

2.《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附件3)

以上材料电子版(Word版+PDF版)请于2021年3月21日前发送到教务处王晓鹏邮箱,纸质盖章版(A4正反面打印)一式1份提交至教务处207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王晓鹏 88599862 ;陈志刚 88599860

附件:1.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预备通知)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3.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教务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