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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处——关于对2020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   点击量: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对全校教职工(包括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兼职科研人员)在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术专著、获奖成果、智库成果以及承担的科研项目等进行统计。

请各单位统一填写“山东政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统计表”,另存为“单位简称_2020年度优秀科研成果统计表”,院系分管科研领导审核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科研处(鼎山楼2110),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发科研处何苒内部邮箱)。

重点审核统计内容:

1.期刊分类按照《山东政法学院期刊分类办法》(鲁政院〔2017〕200号)执行,统计论文成果包括A类及以上论文,作者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山东政法学院,刊物出版时间要准确到月份(收录的文章以收录时间为准)。

2.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手册、工具类等出版物)必须以“山东政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出版单位必须为一级出版社,字数20万以上,出版时间以著作扉页的标注时间为准,受学校出版基金资助的不再统计。

3.所有申报成果必须提供支撑材料:论文需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学术专著需提供原件;获奖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智库成果采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项目立项通知书(合同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报送日期2021年1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