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落实《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实施要求,3月16日,山东政法学院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警官学院党总支动员会召开。会上,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第三巡察组组长许海波传达了学校巡察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和李玉福书记讲话精神,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警官学院党总支书记姜敏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党委巡察组全体成员、警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警官学院科级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参加会议。
许海波强调,开展校内巡察工作是学校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化学校巡视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
许海波指出,警官学院领导班子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党委巡察组工作,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把握巡察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要把握巡察重点,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三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巡察任务。希望大家严字当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高质量做好各项巡察工作任务,为本学院和学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姜敏表示,这次巡察工作是学校党委对警官学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全面体检”和“现场指导”,是对警官学院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对于推动学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推动全体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警官学院党总支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查找自身和班子存在的问题,接受监督、认真整改。一定坚决服从第三巡察组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巡察工作,并以此巡察为契机,激发党员干部和教师队伍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警官学院高质量发展。
巡察组在警官学院党总支的工作时间,从2022年3月10日开始,至2022年5月中旬结束,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3869145335;13869137686(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寄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纪委综合处;网上邮箱:zhengjie@sdupsl.edu.cn。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警官学院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问题以及与巡视工作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